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大蒲柴河至烟简山段、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烟简山至长春段、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桓仁(省界至集安段管理养护设备采购03标段
2023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朝阳分公司除雪机械采购项目(第1标段)
G36宁洛高速公路来安至明光段改扩建工程多功能除雪车辆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2023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溪分公司除雪机械设备(快速除雪铲)采购项目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 3.2 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型设备累计销售数量均不低于200台(投标人需附上设备的合同协议书、供货清单、结算发票与对应的发票真伪查询截图,需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投标人所提供发票查询截图应无涂抹,保证购买、销售双方信息清楚完整)。 3.3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4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2个标段,其中NO.1标段和NO.2标段最多中1个标段,NO.3标段和NO.4标段最多中1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条款。 3.6其他要求: 3.6.1同一品牌型号的设备仅接受生产厂商或一家代理商投标。若生产厂商参与投标,授权代理商参与本标段的投标无效。 3.6.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3诉讼及仲裁情况:近三年内(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的。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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